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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第十一中学宿舍安全应急预案


分类:规章制度   点击:5492 次  发布:2023-01-05


一、安全预案工作指导思想

为了加强学校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学生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发展,特拟定这一应急预案。

二、领导小组

 长:  郭勤学    郑州十一中校长

副组长:  王冬魁    郑州十一中副校长

          马彦昌    郑州十一中纪委书记

     弋松伟    郑州十一中副校长

员:  李军伟   总务处主任

花书喜   政教处主任

    新疆部主任

陈志伟   办公室主任

梁鹏举   政教处副主任


三、应急预案

1、发生学生夜宿不归:首先向本室人员了解情况,接着打电话给班主任,再作好记录。

2、学生打架:若是个别学生打架,首先立即劝阻、制止,平息后要求室长等监视,然后在半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检查,作好记录,第二天通报给班主任;若发生学生打群架,首先是劝阻、制止,同时派人叫政教处人员,稍平息,打电话给班主任,请班主任处理,作好记录,第二天向宿管班长汇报,政教处分管主任汇报(若事态严重,当即向宿管班长、政教处分管主任汇报),由政教处分管主任汇报分管校长。

3、学生生病、受伤:与医务室医生取得联系,由医务室人员处理;若医务室无人,则由一名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,另一名宿舍管理员与班主任联系,班主任立即到医院,班主任到后,宿舍管理员返回;

  若学生有重、急病或受重伤,则先120,再立即打电话给班主任,班主任要迅速赶往学校。在班主任未到时车到,则由宿舍管理员陪同去医院,班主任先到,则由班主任陪同去医院,宿管员根据医生意见,决定是否汇报校长;班主任根据医生意见,决定是否打电话给其监护人。

4、发生火灾:若火情较小,则一名宿管员安排走楼道学生撤离,同时要求两名学生干部通知政教处,另一名宿管员用水或消防器材灭火。

  若火情较大,则一名宿管员迅速用喊话器把整个宿舍楼学生叫醒迅速转移,一名宿管员立即通知保卫科和向学校分管校长汇报,迅速按上水龙灭火。

5、发生校外人员进入宿舍区,影响学生人身安全:一名宿管员上前制止,确保学生不受侵害,另一名宿管员马上报告政教处,由政教处派人将其带至有关部门处理。若有后果的,要立即向年级组长报告,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处理。 说明:以上凡通知班主任而通知不上的,按通知年级分管、组长处理,若以上均通知不上,而又情况紧急,则马上向分管校长汇报。

四、责任与追究

  凡遇紧急情况未按以上规定去办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由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,主管部门为政教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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